PT股

  PT 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并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票"。
  PT股:就是停止任何交易,价格清零,等待退市的股票。
  PT股是基于为暂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所产生的股票品种(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PT股的交易价格及竞价方式与正常交易股票有所不同:①交易时间不同。PT股只在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一周只有一个交易日可以进行买卖。②涨跌幅限制不同。据《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规定,PT股只有5%的涨幅限制,没有跌幅限制,风险相应增大。③撮合方式不同。正常股票交易是在每交易日9:15-9:25之间进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未成交的申报则进入9:30以后连续竞价排队成交。而PT股是交易所在周五15:00收市后一次性对当天所有有效申报委托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条件的委托申报均按此价格成交。④PT股作为一种特别转让服务,其所交易的股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交易股票,因此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转让信息只能在当天收盘行情中看到。
  详解: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证券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特别转让服务”。“特别转让服务”是指:1。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PT”字样(PT为Particular Transfer的缩写,即“特别转让”);2。投资者在每周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市时间内申报转让委托;3。申报价格不得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上下5%(上一次转让价格显示在行情系统中的昨日收盘价栏目中);4。每周星期五收市后对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法进行撮合成交,并向本所会员发出成交回报;5。转让信息不在交易行情中显示,由指定证券报刊设专门栏目在次日公告;6。公司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据不计入市场统计。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及流通股的定价收购,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其他权利义务不变。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后,达到上市条件,申请恢复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PT类股票交易的方法:⑴投资者只限定在周五9:30开市时间内申报转让委托(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买卖,是转让)。如实行特别转让的第一个交易日为1999年7月10日(周五)上午9:30。⑵申报转让价格为上一次转让价的上下5%。如PT振新1999年7月10日收盘价5.96元,下周五即7月17日股价下跌至5.66元(5.96×0.95)。再如原PT振新1999年8月13日收盘价4.80元,8月20日股价上升至5.04元(4.80×1.05)。⑶周五9:30开市后只接受申报委托,不进行买卖。待15:00收市后将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法进行撮合成交,然后再告知成交回报结果。因此,投资者成交的转让价不是在正常交易时间内,也不是连续的,而是在周五15:00收市后一次性地撮合成交。未撮合成的申报单无效,等待下周五再重新申报。⑷转让信息在各证券营业部的行情显示栏中无显示,仅在周六指定证券报刊中公告。因此,投资者只能在周六的指定证券报刊中获得成交信息。有即时接收股票信息的电脑,15:00后可以立即知道,各营业部的电脑也可在15:00后看到。⑸PT股票的涨跌情况不计入指数,成交数据也不计入市场统计。因此,PT股涨停、跌停与指数无关。⑹股票PT期间,公司其他权利义务不变,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及流通股的定价收购,仍按交易所规定执行。另外,委托方式、手续费及相关费用、交割方式均与股票交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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