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召基金会

  周光召基金会由香港爱国人士钟健国先生及其家属捐资于2006年6月15日在香港设立。
  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遵照香港法律进行,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周光召为基金会理事会永久名誉主席。钟健国为基金会理事会主席。
  基金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奖励科技人员为中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为此设立由9名专家组成的基金会奖励顾问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设置、奖励的政策制定、评审和授予工作。周光召兼基金会奖励顾问委员会主席。
  基金会每年召开"理事会会议"和"奖励顾问委员会评审会议"各三次。每年颁奖一次。
  周光召基金会科技奖励基金奖励办法
  (经2007年5月22日第一次基金会奖励顾问委员会讨论通过)
  一 总则
  第一条 周光召基金会由香港爱国人士钟建国先生及其家属捐资于香港设立。基金的运作和管理遵照香港法律进行,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
  第二条 基金会的主要目的是奖励科技人员为发展中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为此设立基金会奖励顾问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设置,奖励的政策制定、评审和授予工作。
  第三条 顾问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聘请9名专家组成,顾问年龄超过80岁转为荣誉顾问,同时增补新的顾问组成员,总人数不变。
  二 奖励宗旨
  第四条 奖励奋斗在艰苦环境和第一线,献身科学,作出卓越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和致力于推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团体。
  第五条 奖励成果须经受实践考验,或在学术上独树一帜,开辟研究新方向,为国际科学界承认;或在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为社会和公众认可;或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主要贡献,致使我国技术和产品领先并在国际高端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基金会授予在这些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或优秀科技团体,并为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 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注重得奖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提倡学科交叉、团队精神和跨部门的协作。
  第七条 实行宁缺毋滥,质量第一的方针。依据奖励宗旨灵活掌握,不搞锦上添花,着重雪中送炭。已获得其他大奖的科学家不重复奖励。
  三 奖励范围及程序
  第八条 奖励的范围包括以下领域:基础学科、能源、资源环境、信息、人口健康、农业、材料和其它重要但尚未得到社会重视领域。每年奖励一次,每次挑选几个领域, 奖励其中成绩优异的科学家和科研团队。每个领域每次奖励的总奖金金额最少100万元人民币,每个得奖人或团队的奖金数视具体情况由顾问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顾问委员会负责科技奖项目和人选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顾问委员会将维护奖励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先导性。顾问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为最终决定,顾问均以个人身份参加决策,不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授意和干涉。
  第十条 颁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在中国科协年会的开幕式上授奖。
  四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周光召基金会科技奖励基金顾问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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