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信用社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海南省政府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海口、三亚等19家市(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政府领导的唯一地方性金融机构。省联社于2007年8月10日揭牌成立,经省政府授权,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属225个法人信用社,共384个营业网点,在岗从业人员3084人。截至2008年末存款余额158.62亿元,贷款余额90.52亿元。分布在海口、三亚等18个市县的213个乡镇。网点机构占全省银行业营业网点总数的30 %,是全省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
  省联社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为主的金融系列产品,努力实现地方经济与地方金融良性互动;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稳健经营提供保障。目前,市场份额逐步提高,经营水平迅速提高,支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2008年末,农业贷款余额35.82亿元,占全省各家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总数的88.9%,已成为地方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省联社目前主推的金融系列产品有大海借记卡、抵(质)押贷款、个人"一抵通"贷款、个人工资担保贷款、农垦职工"安居乐"住房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琼中小额信贷项目、格莱珉模式小额信贷项目等。
  省联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作用,塑造农村信用社作为"海南农民自己的银行"的良好形象,省联社及下属农村信用社向海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做出郑重承诺:
  推行 "阳光"贷款,树立农信形象。从2007年11月1日起,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 "零成本"贷款,贷款除按国家政策收取利息和相关费用以外,实行 "零成本"发放和管理。
  创新服务品种,加大支农力度。至2008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将推出 "一抵通"、 "一龙通"、 "一卡通"、"一本通"、 "一小通"和 "一网通"等新业务品种,满足 "三农"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省联社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政府领导提出的 "抓清收、堵黑洞、止亏损、练内功"的工作要求,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实现 "改革到位,激发农村信用社的活力;管理到位,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实力;服务到位,彰显农村信用社的魅力",把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办成名副其实的 "海南农民自己的银行"和农民致富的 "贴心人"、农业增产的 "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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