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

商行简介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JILIN CO.,LTD,简称吉林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0日批准,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22亿元。
  吉林银行总行设在长春市,在长春、吉林、辽源等三个城市开展业务,有营业网点216个,在岗员工4000多人。
  今年,吉林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增强了资本实力;吸收合并通化、四平、白山、松原等四个地区城市信用社和设立延边、白城分行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年内将完成省内网点布局,初步形成在全省跨区域经营。
  吉林银行成立后,积极推进流程银行、新一代IT综合业务系统、培训“三大工程”建设,夯实经营基础。把整合资源和管理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首要工作,率先在国内同类银行中开展了流程银行建设,努力打造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风险控制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强力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行员制和差别薪酬,建立专业技术序列晋升通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把吉林银行办成学习型企业;积极进行IT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实行科技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售后服务外包,建立高起点、先进的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结合民生工程建设,以社区“一卡通”为纽带,实施金融服务进社区工程,大力发展零售业务,打造社区银行品牌,走特色银行之路。
  一年来,吉林银行紧密围绕吉林省委、省政府确立的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的战略目标,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08年9月末,吉林银行总资产达833亿元,比2007年10月成立时增加319亿元,增幅62%;各项存款余额569亿元,比成立时增加120亿元,增幅27%;各项贷款余额385亿元,比成立时增加67亿元,增幅21%;不良贷款率2.3%,比成立时下降0.4个百分点;今年1—9月份实现利润10.3亿元。

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的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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