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知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
  产品定义:
  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一种存款品种。
  人民币通知存款需一次性存入,支取可分一次或多次。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
  外币通知存款只设七天通知存款一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 对于个人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等值外币存款,经与客户协商,可以办理外币大额通知存款。在支取时按照大额外币通知存款实际存期和支取日利率(即支取日上一交易日国际市场利率-约定利差)计息。
  产品功能:
  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储蓄利率。存期灵活、支取方便,能获得较高收益。适用于大额、存取较频繁的存款。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
  办理程序:
  1.个人通知存款凭证为记名式存单,开立存单时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2.客户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时,由开户银行收回存单,办理销户手续;客户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时,留存资金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存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未支取部分若低于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应予以清户。
  3.注意事项:
  (1)通知存款支取时,必须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通知方式由开户银行和存款人自行约定,并提交存单。
  (2)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
  (3)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4.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但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部分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相应档次的利率计付利息,留存部分仍从开户日计算存期。
  特点:
  1.起存金额外负担1000元,多存不限,千元以上部分须为百元整倍数。
  2.存期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九个 月、十个月、十一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十四个档次,存入时不必约定存期,本金一次存入。
  3.可凭存单一次或部分支取,部分支取时,未取部分按原存入日起息,如取款金额较大南 提前通知储蓄所,以便为您做好付款准备。
  4.利息按实际存期并按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实际存期不满一个月或超过三年部分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该储蓄为记名式,可以挂失,但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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