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割为一定的期间,对其进行的期 间划分。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我国企业的会计期间按年度划分,以日历年度为一 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分期(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之一),又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其目的是据此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最常见的会计分期是一年,即会计年度。按年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也称为年报。在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递延、预提、待摊等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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