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体制

  世界贸易组织采取“多边贸易体制”。在WTO事务中,“多边”是相对于区域或其他数量较少的国家集团所进行的活动而言的。大多数国家,包括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贸易国,都是该体制的成员,但仍有一些国家不是,因此使用“多边(multilateral)”一词,而不用“全球(global)”或“世界(world)”等词。多边贸易体制的最大目的是使贸易尽可能自由流动。
  《WTO协议》是涵盖范围广泛的各项活动的法律文本,冗长而复杂。但几个简单而根本的原则贯穿于所有这些文件,构成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原则是:(1)非歧视的,即一国不应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一国也不应在本国和外国的产品、服务或人员之间造成歧视;(2)更自由的,通过谈判使贸易壁垒不断减少;(3)可预见的,外国公司、投资者和政府应相信贸易壁垒(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及其他措施)不会随意增加;(4)更具竞争性,不鼓励“不公平的”做法,如出口补贴和为获得市场份额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产品;(5)更有利于欠发达国家,给予他们更多的调整时间、灵活性和特殊权利。上述原则显然有利于维护各个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利益,各国自然会积极加入这一国际组织。
  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回顾
  世界经济体制的建构,始于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相继成立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种创意无疑十分成功。唯一遗憾的是,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TO)并与其形成互补的愿望,却最终由于个别政府的阻挠而落空了。所幸的是,同时进行谈判的还有关贸总协定,它自生效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多边贸易协定。在GATT后期,人们已经意识到关税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非关税壁垒正取而代之成为国际贸易的最大障碍。为对非关税壁垒构成某种制约,以避免其阻碍公平竞争,GATT 必须深入到国家内部政策制定的层面。因此又导致“主权”与“国际合作”两者间的冲突。与此相关的条款主要是国民待遇。东京回合谈判开始着力解决非关税壁垒问题,但人们普遍感到,GATT已经无法应对全球化浪潮带来的挑战,变革的时刻来到了。乌拉圭回合于1986年启动,持续了8年,这是有史以来最长的多边贸易协定。从1995年1月1日WTO成立到目前,WTO成员已多达150个,此外还有近30个国家正在进行“入世”谈判。这无疑是了不起的成就。乌拉圭回合将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两大全新领域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之中。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大成就,在于正式创建了WTO。尽管这并非乌拉圭回合启动时的构想,但随着谈判深入,众多政府决策者确实感到,GATT难以承受协议范围更加广泛的管理重任,也就是说,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必须实行变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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