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斯坦利·贝克尔

  加里·斯坦利·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1930-)是当代西方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1992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贝克尔1930年12月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先后获得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30岁时成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自1970年起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并担任过该校经济学系主任。贝克尔先后获得过美国著名的克拉克奖、赛德曼奖、威廷斯基奖、麦瑞特奖。
  贝克尔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重要成员。在几十年的研究和教学生涯中,他独树一帜地发动了一场以其开创或研究的新家庭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犯罪经济学等为主要内容的“贝克尔革命”。
  在他27岁时出版的博士论文《歧视经济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7年;第二版,1971年),引入雇主和雇员的效用函数这种简单方法,试图使竞争的劳动市场模型与白人工人和黑人工人之间可观察到的工资判别事实相符;这本书最初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但是最终它引发了说明劳动市场中种族的和性别的收入判别持续存在的一系列完整解释。当他把其他人(参阅Mincer,J.)的一些早期提示发展成一种经由学校教育和劳动训练的人力资本形成一般理论时,他第二次运用了这种方法。他的著作《人力资本》(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4年;第二版,1975年)是被恰当地的描述为“经济思想中人力投资革命”的起点,这种思潮席卷了60年代的经济学。他在《犯罪与惩罚:经济分析法》(《政治经济学杂志》,1968年3、4月)中第三次运用了这种方法,这篇文章提出了一种惊人的观点:给定犯罪的预期收益、用被捕和受惩罚的可能性来表示的犯罪的预期成本以及他们特殊的风险偏好,犯罪是某些人因完全合理的原因而从事的另一种职业!贝克尔在《时间配置理论》(《经济杂志》,1965年9月)中第四次运用了这种方法,这篇论文考察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劳动分工,这是一种迄今为止几乎完全被经济学所忽视的社会制度。
  贝克尔以后的研究都以这篇文章为基础,首先加进了要孩子的决策,然后是给这些孩子受教育的决策,最后是结婚的初始决策和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的最终决策,这最终导致了一种对家庭行为事实上所有方面的完整解释。《家庭行为的经济分析》(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6年)是他对这种理论的首次阐述,以后,他又出版了一部更加综合的著作《家庭论》(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年)。贝在尔的"新家庭经济学"不同于把家庭当作一个人的消费单位的传统观念,而是把家庭视为多个我的生产单位,它借助于由家庭成员的时间、技能和知识构成的投入来生产"联合效用";在此之后,生产理论就能被有效地应用于家户行为。

关于加里·斯坦利·贝克尔

的相关词条
巴恩泰布尔税收思想
凡勃仑
梅欣生
刘嗣明
奥塔·希克
刘振邦
张今声
庞巴维克
卓炯
贾格迪什·巴格沃蒂
詹武
罗伯特·默顿·索洛
弗·冯·哈耶克
N.格里高利·曼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