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1、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据悉,该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防范短线资金恶炒新股(或恢复上市股票)。其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是*ST长控,其恢复上市首日的最高价较当日开盘价的涨幅达到了491.9%。
2、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期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该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防范部分投资者利用内幕消息参与市场个股的炒作。其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是杭萧钢构,在该股股价开始飙升的2007年2月12日、13日两个交易日,长江证券杭州一营业部的净买入比重分别为33.74%和64.7%。
3、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这项规则主要是为了针对今年上半年市场热炒ST股的现象。由于现有交易规则中对于ST股的信息披露是按照与相关指数的偏离度(±15%)来计算的,在上半年大盘连续上涨时,ST股常常出现连续涨停仍无法达到披露要求的情况;而S股自今年初日涨跌幅改为±5%之后,无法适用现有交易规则,从而出现部分S股股价连续多日涨跌停,但仍未达到信息披露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1、当中小企业板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本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2、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