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人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入的数目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