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一、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为“SCLF”。
本会宗旨: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开展两岸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关注民族未来,培育少年儿童的未竟事业。
二、本会是联络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为实现本会宗旨提供支持和资助的非营利性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
三、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其团体愿意在其所在地区设立宋庆龄基金会或其它相应机构的,本会均愿与之建立友好关系;外国朋友、海外侨胞及其团体愿意在其所在国家成立宋庆龄基金会或其它相应机构的,本会均愿与之建立友好关系。
四、本会实行民主管理,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