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设立目的

  为了提高在校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研究工作,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资金来源

  创新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助、应归属于基金的各项提成和外界提供的定向资金,基金的各种来源均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社会资助系来自于创新基金之外的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的无偿捐助;由基金资助的项目获得进一步的研发资金或成功向外推广后所获得的资金,按规定比例提成应归属于创新基金的部分也是创新基金的来源之一;外界提供的定向资金是指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为基金提供的有明确使用范围的有偿资金。
  凡社会无偿资助基金或外界提供的定向资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可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创新基金下设立具有独家冠名权的专项基金。
  外界提供的定向资金须在双方协议中预先规定资助的具体研究领域或特定的项目,并且这部分资金的收支与创新基金其余部分的收支采取分开管理的方式。基金管理委员会应保证定向资金在协议规定的研究领域或特定项目中合理使用。

资助对象

  创新基金资助的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在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学年学习的研究生(已保送本校准备继续攻读博士的硕士研究生除外)。学校的在职研究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列,但通过考试录取、且在华工任教的在职研究生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该基金[1]
  研发的项目应设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一般为3~5人,且必须在申请基金时确立一名项目组负责人,作为该项目在与创新基金合作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直接承担人。
  基金的主要资助范围包括: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实验价值的项目;涉及到学科交叉领域、跨学科合作研究的项目构想,或是采用其它学科中的方法对本学科课题进行创新性研究的项目构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能在较短时间内打入市场的

工作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工作机构,负责进行具体的基金运作,负责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由技术部、财务部和办公室三部分组成。在管理委员会下另设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研究监督以及成果鉴定等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创新基金没有调配权。
  其中技术部由学校部分院系的专家教授组成,财务部设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设在校青年科技创新基地。
  专家委员会由一般常年顾问和特邀顾问组成,均由学校相关院系的专家教授担任。其中常年顾问三名,任期三年;特邀顾问六名,任期一年。每年特邀顾问名单须在上半年的项目集中评审前一个月确定。
  创新基金的工作分为集中评审和日常工作两部分。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创新基金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每年两次的集中评审工作的管理。专家委员会每半年集中工作一次,其工作包括:评审新项目之前对前期受资助项目进行半年度的例行检查、对过去半年已完成项目的评审鉴定和对新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每年的集中评审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共同完成。
  在基金的日常工作方面,基金管理委员会技术部主要负责各项目有关研究方面的审批和项目季度报告的例行检查;财务部负责基金的账务管理和具体收支;办公室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承担项目的研究生、指导老师的日常管理,以及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内部协调和对外合作、宣传工作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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