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 Physical delivery
一般来讲,期货[1]交割的方式有两种: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进入交割期后,卖方提交标准仓单,买方提交足额货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的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在期货市场上,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当由于过分投机,发生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时,交易者就会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当期货价格过高而现货价格过低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商品。这样,现货需求增多,现货价格上升,期货合约供给增多,期货价格下降,期现价差缩小;当期货价格过低而现货价格过高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这样,期货需求增多,期货价格上升,现货供给增多,现货价格下降,使期现价差趋于正常。以上分析表明,通过实物交割,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现相互联动,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实物交割的分类
实物交割可分为卖方交割、双方交割两种。
1、所谓双方交割,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可以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现在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都是采用这种方式。
2、所谓卖方交割,是指只有卖方才有权利提出交割申请的交割方式,而买方无权主动提出交割。
目前国内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就是采用这种交割方式。卖方交割的目的是减少“多逼空”违规情况的发生。在国际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金属交易所(COMEX)等著名期货交易所均采用卖方交割的方式。
实物交割的作用
实物交割是促使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
通过交割,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施相互联动,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实物交割的结算价确定
交割结算价是实物交割商品计价的基础。通常对不同等级、地点的商品还要加上质量升贴水和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我国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通常为该合约交割配对日的结算价或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价,则是该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
实物交割的一般程序是:
卖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交易所指定仓库,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开具仓单,再经交易所注册后成为有效仓单,也可以在中场上直接购买有效仓单;进入交割期后,卖方提交有效仓单,买方提交足额货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交易所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都有一定的罚则。买方在接到货物的一定时间内如果认为商品的数量、质量等各项指标不符合期货合约的规定,可提出调解或仲裁,交易所对此均有明确的程序和处理办法。
由于期货交易不是以现货买卖为目的,而是以买卖合约赚取差价来达到保值的目的,因此,实际上在期货交易中真正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并不多。交割过多,表明中场流动性差;交割过少,表明市场投机性强。在成熟的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交割率一般不超过5%、我国期货市场的交割率一般也在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