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shān xī piào hào
【释义】:晩清至解放前一种介于钱庄与银行之间的旧式金融组织。总号设于北京,分号遍于各省市,所发庄票随处皆可汇付。因其执事者山西人居多,故称"山西票号",也称山西票庄。
道光以来,晋商进入第三次大发展阶段。这个时期晋商的特点是:山西商人首创的山西票号,随着票号业的发展,山西商人逐渐执中国金融界之牛耳。同时,由于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山西商人成为当时国内商业和金融界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山西票号产生的社会背景与历史条件
山西票号产生的社会背景与历史条件
山西票号,又称汇兑庄或票庄,是一种金融信用机构。开始主要承揽汇兑业务,后来也进行存放款等业务。山西票号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具体来说主要是:第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金融提出了新要求。中国的封建社会经济,到了明代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国外白银流入的刺激,商品货币经济有了较为明显的发展。这种发展延续到清代前期,特别是康熙、乾隆时期,国内政治安定,农业生产发展,商品货币经济较前更为活跃。国内市场扩展,不但有众多地方性市场兴起,而且全国的大市场也在逐步形成之中。清人刘献廷说:“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然东海之滨,苏州而外,更有芜湖、扬州、江宁、杭州以分其势,西则维汉口耳。”(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商品的转轨开辟了广阔的流通幅度,自然地对货币金融提出了新要求,促使封建金融机构开始突破单纯兑换范围,逐步过渡到信贷阶段。另方面,埠际贸易开展,使商品流通幅度扩大,出现了不同地区债务清算和现金平衡等新问题,于是需要汇兑专业化。
第二,社会商品货币经济已有所发展,对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条件。银币的广泛使用,大致是从明英宗正统时(1436——1449)田赋折收金花银开始,万历年间(1573——1620)实行一条鞭法,规定向政府交纳的田赋、徭役、土贡、杂役等按人丁土地的一定比例全部并入地亩,折银征收。这一税制改革,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劳役经济转向货币经济的一大进步。但是后来由于社会危机的加深和货币使用普及受客观条件的约束,一条鞭法并未能全部贯彻执行。清初,对赋役规定银米兼收,后来除了部分清粮外,几乎全部征收银两和钱。17世纪后,清朝的征收赋役和发放薪饷一律用银。而且货币地租也有新发展。
我们知道,从产品地租到货币地租的转化,要以商业、城市工业、一般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有了比较显著的发展为前提。这种转化还以产品有一个市场价格,并或多或少接近自己的价值出售为前提。而且,没有社会劳动生产力的一定程度的发展,这种转化也是不能实现的。以上货币地租的出现,充分反映了社会货币经济在过去的基础上已有所发展。此外,由于商品货币交换日趋频繁,民间为了交换方便,除了用银外,还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用钱和纸币的现象。如广东,小民贸易“喜用钱”;(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五)福建“多用纸票,自四百以至千万……听人自便”。(施鸿保《闽杂记》卷九)
第三,早期金融组织帐局、钱庄的出现,为山西票号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雍正时,我国北方已出现与商业发生借贷关系的金融组织,称帐局,又称帐庄。帐局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张家口、太原等商埠,经营者多为晋人。雍正时,中俄恰克图贸易开始,乾隆时成为中俄“两国通商的咽喉”,而内地商民到恰克图贸易,强半皆山西人,由张家口贩运这些绸缎布杂货等,易换各色皮张、毡毛等物。长途贩运,商品流转周期长,每周转一次,有时需一年,需社会信贷的融通与支持,以完成长途贩运,故晋商最早设立帐局放太原、纷州、张家口、库伦。乾隆元年(1736)张家口祥发永帐局,即汾阳商人王庭荣经营,资本四万两。(《山西票号史料》第10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乾隆六十年(1795),“汾、平两郡,多以贸易为生,……富人携资入都,开设帐局。”(李燧《晋游日记》)嘉庆(1796——1820)时,北京永泰公、亨记和大州玉分号帐局皆是晋商所设。由于贸易的扩大和交换的需要,乾隆时已出现经营兑换银钱业的钱庄,如北京从康熙时(1662——1722)到道光十年(1803)前,先后开设钱铺 389家。据《皇朝文献通考》卷16(钱币四》载:“京城……兑换之柄,操之于钱铺之手,而官不司其事,故奸商得任意高昂,以图厚利。”王安说:“今京师民间市易,自五百以下,皆用钱票。”(王鎏《钱币刍言》)上海从乾隆五十一年(1786)到嘉庆二年(1797)前陆续设钱庄 124家,乾隆后钱庄业务发生变化,渐从银钱兑换向信贷转化。同时,由民间钱庄签发的钱票,已在一些地区使用和流通。山西巡抚申启贤说:“晋省行用钱票有凭帖、兑帖、上帖名目。凭帖系本铺所出之票,兑帖系此铺兑与彼铺,上帖有当铺上给钱铺者。
此三项均系票到付钱,与现钱无异。”(清档军机处录副,山西巡抚申启贤复奏《钱票不能禁止及山西钞票流通情况折》,道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当时,钱票已在北方山西、直隶、陕西、山东等省流行,因“西北诸省陆路多而水路少,商民交易势不能尽用银两,现钱至十千以上,即须马驮车载,自不若钱票有取携之便,无路远之烦……甚便于民。”在东南沿海,也未因使用洋钱而排斥钱票流通,如上海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已成立钱业公所,其中资力雄厚钱庄大多与南北洋的船业发生资金关系。
典当业是起源很早的行业。清嘉道以来,由于部分商业资本转化为高利贷资本,使高利贷资本异常活跃,其中最典型的是典当铺。典当铺又称当铺、质库。康熙三年(1664)全国有当铺二万多家,其中山西商人开办的就有4695家。(参阅孔经纬《中国资本主义史纲要》,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清人李浩说:“典当铺江以南皆徽人开办,江以北皆晋人开办。”(李健《晋游日记》)印局,是一种高利贷形式。清人祁隽藻说:“窃闻城内外,现有殷实山西等省民人开设铺面,名曰印局,所有大小铺以及军民人等俱向其借用钱文,或计日,或计月清算。”(张正明、薛慧林《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张杰《津门杂记》称:“印子钱者,晋人放债之名目也。每日登门索道,还讫盖以印记,以是得名。是虽盘剥小民,然剜肉医疮,亦权济目前之急。”由上可见,在票号产生前已经出现了因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各种类型金融机构,这就是说票号的产生是在上述货币经济发展、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活跃,出现了一些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而产生的。
第四,镖局运现已不能适应越来越扩大的货币交割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由于商人异地采购业务的不断扩大,现银调动额数也越来越大,次数也越来越多,因此既安全又快速运现就成为一个突出问题。镖局就是在这种状况下应运而生的专门运现机构。所谓镖局,以“雇佣武艺高超的人,名为镖师傅,腰系镖囊,内装飞镖,手持长枪(长矛),于车上或驮轿上插一小旗,旗上写明师傅的姓,沿途强盗,看见标帜上的人,知为某人保镖,某人武艺高强不敢侵犯。重在旗标,故名标局。”镖局起运的骡驮子,人称“标驮子”。每一驮可驮银3000两。山西祁县是著名的戴氏心意拳发祥地,有武功之人不少,而山西商帮遍布全国各大商埠,商品交易中常需运现,放开设源局者山西人居多。卫聚贤《山西票号史》载:“考创设镖局之鼻祖,仍系……山西人神拳张黑五者,请于达摩王,转奏乾隆,领圣旨,开设兴隆镖局于北京顺天府前门外大街。”(卫聚贤《山西票号史》)卫聚贤还进一步推论,镖局是明末清初顾炎武、傅山、戴廷轼为反清复明,以保护商人运送现银而设。镶局不论何时开创,山西人业此行者不少。直至清末尚有不少山西人开办的镖局,如山西榆次人安晋元在张家口开办有“三合镖局”,王福元在蒙古三岔河开办有“兴元镖局”。此外还有“志一堂”、“长胜”、“三义”、“无敌”等镖局,太谷车老二,祁县戴二阁等都是有名的镖师傅。(孔祥毅《近代史上的山西商人和商业资本》,《近代的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镖局运现一般是按季起运,以归化城镖局来说,凡运往直隶的白银,路线是经平型关、骆驼峪,达平山、唐县;运往山西的白银,由杀虎口,往雁门关,达祁县、太谷。但是镖局运现,随着社会的动荡,土匪四起,已不安全。
近人铢庵说:“时各省贸易往来,皆系现银。运转之际,少数由商人自行携带,多数则由镖局保送。盖沿途不靖,各商转运现银,时被劫夺,而保镖者遇众寡不敌,亦束手无策,故为各商所深忧。”(铢庵《人物风俗制度丛谈》)下面我们举一个商人运现被盗匪骚扰的事例:山西祁县史家开办的大盛魁商号,祁县乔家开办的复盛公商号,其运货驼队曾多次在蒙古草原被土匪所抢劫,而造成很大损失。据说领头的劫匪绰号“流矢儿”,其人武艺高强,伸臂可举牛犊,起脚能增伤烈马,摔跤赢遍草原,射箭百步穿杨。他把不少厅、旗衙役捕快收为徒弟,并充当官吏的保镖。他的公开身份是跤王拳师,暗中却与响马贼寇勾结,作恶草原。史、乔两家深受其敲诈、勒索之害,便雇来镖师惩治其人。岂料,那些被雇来的镖师,都被“流矢儿”打得落花流水,遁迹潜踪,再不敢在草原上露面。史、乔两家便想请故里祁县武林高手戴奎。如前所述,祁县是戴氏心意拳故地,虽说此时始祖戴龙邦、名师戴二周已过世,但戴氏传人戴奎仍是隐居乡间的武林高手,若是请他出山,制服“流矢儿”当不成问题。但戴奎为人性寡孤傲,商人们对能否请得动他却没把握。后来便派一位名叫二旦的商人手提重礼来到县城戴宅,见到戴奎后,便将祁县史、乔二商在外受害之事说来。待戴奎听得怒形于色时,二旦又把厚礼送上,请他出山相助。谁知戴奎一言不发,竟将二旦连人带礼推出家门。二旦无奈,只好垂头丧气重返包头。山西到包头,杀虎口是必经之处,此地匪患也最厉害。二旦刚到此,便被一群土匪围住,要留下千两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