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汇丰村镇银行
2008年9月12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关于在北京市密云县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获北京银监局批准。该村镇银行是北京地区首家获得批准筹建的村镇银行。
近年来,北京银监局积极贯彻落实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要求,在北京市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以及各区县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确立了“先试点、后推开;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工作原则,经过充分调查研究,选定密云县和延庆县作为北京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的试点地区。在发起人选择方面,北京银监局确定了选择有服务小企业、服务“三农”成功经验的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作为发起人的工作思路。而汇丰银行凭借其在全球有成功开展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经验、且已在湖北随州市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的优势获得了在密云县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
拟设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汇丰银行全资设立。该村镇银行将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为乡镇企业提供抵押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及其他贸易类服务,为农村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为防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为新的风险点,北京银监局将按照试点工作“低门槛、严监管”的监管要求,对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密切跟踪试点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纠正偏离服务“三农”宗旨和违法违规问题。督促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