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业银行
青岛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地方财政、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6年11月正式成立。是山东省第二家(之前已有济南市商业银行),山东半岛地区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下设38个支行、1个营业部,职工1000余人,注册资本11亿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153亿元,贷款余额132亿元,总资产190亿元。
青岛市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独立核算的体制,以恪守信誉、竭诚服务、稳健经营、建设青岛为办行宗旨。成立以来,在岛城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存贷款稳步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青岛市商业银行先后取得过多种国家级债券业务资格:中国国债协会理事级会员、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成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2008年4月28日,青岛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青岛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