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及劳务课税
商品及劳务课税:商品及劳务课税是所有以商品及劳务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商品的课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四.关税: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