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思想家强调的一类治税模式,以税收的财政职能为主、经济职能为辅。其特点是主张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财政收入,表现为一种财政——经济——财政或税收——经济——税收的思维模式,发展经济仅仅被看作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以取得尽可能多的财政收入为中心考虑经济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