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各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它有权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对违法、违章者实施行政处罚时,只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直接收缴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代收银行向当事人开具罚款收据,并将代收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的罚没收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