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汇

  押汇(documentary bills)

概念

  [1]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
  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进口押汇

  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後,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後,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後,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商要求,代其垫付其进口项下货款的一种短期融资,适用于各种进口结算方式,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包括信用证项下即期押汇,远期押汇/贴现和托收押汇.
  商业发票贴现是客户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商业发票形式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凭以办理贴现的一种融资服务,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
  而议付则是客户在备好信用证下相关单据后向银行要求付款的过程.只要单据齐全,即期信用证下,银行需立即支付货款.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交到业务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出口押汇分信用证项下押汇、D/P项下押汇和D/A项下押汇。
  业务流程:
  出口商根据业务需要向业务银行提出押汇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与出口商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每次出货后,出口商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将信用证或贸易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提交银行;银行审核相关单据并向出口商发放押汇款;银行对外寄单索汇;收汇后归还出口押汇。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的定义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进口押汇的功能 
  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客户无力按时对外付款时,可由开证银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我行应客户要求在进口结算业务中给客户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客户申请办理进口押汇,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将货权凭证交予客户,并代客户付款。
  进口押汇业务特点
  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90天。 
  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 
  4、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 
  5、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

出口押汇和贴现

  该业务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贴现则是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地买入,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对客户来说如为即期收汇,可申请出口押汇;如为远期收汇,则在国外银行承兑可申请出口贴现。
  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的要求: 
  (1)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银行为客户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与客户签定出口押汇业务总承诺书,并要求客户逐笔提出申请,银行凭其提交的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按规定利率计收外币利息。
  (2)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但银行如作为保兑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3)银行只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申请人办理贴同业务应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并承认银行对贴现垫款保留追索权。 
  (4)贴现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80天,贴现天数以银行贴现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贴现利率将按规定执行并计收外币贴现息,贴现息将从票款中扣除。
  出口押汇业务的作用:
  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出口押汇业务特点:
  (1)押汇/贴现系短期垫款,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贴现不超过180天。 
  (2)押汇/贴现系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融资金额×融资年利率×押汇天数/360计算。 
  (3)押汇/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保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银行拒绝接受押汇申请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将拒绝接受押汇申请: 
  (1)来证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 
  (2)远期信用证超过180天的。 
  (3)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的。 
  (4)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凭证的。 
  (5)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6)转让行不承担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 
  (7)单证或单单间有实质性不符点。 
  (8)索汇路线迂回曲折,影响安全及时收汇的。 
  (9)开证行或付款行所在地是局势紧张动荡或发生战争的国家或地区的。 
  (10)收汇地区外汇短缺,管制较严,或发生金融危机,收汇无把握的。 
  (11)其他银行认为不宜提供押汇的情况。
  贴现条件 
  (1)银行不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 
  (2)对于政治局势不稳定、外汇管制严、对外付汇困难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以及资信不好的银行所承兑的汇票不办理贴现。 
  (3)对于无贸易背景、用于投资目的的远期承兑票据不予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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