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是一种有别于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国际贸易中寄售的特点
一.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二.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三.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二)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