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一、产品概念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用房贷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 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户;
3. 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有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5. 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6. 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计机构评估的价格;
7. 自筹资金不低于总购房款的40%。
三、贷款方式
贷款最高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净资产的50%或所购买的商业用房价格的60%(以二者的较低额为限)。
商业用房贷款可采取担保贷款的方式: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
四、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规定的期限利率执行。
五、其他事项
借款人应按购房合同付款,其贷款及利息采取按季分期偿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