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正式对外开业。作为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的创立可谓乘新时期中国人保加快实施综合性、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集团之力,应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行业之运,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之势。
人保健康是由国内保险业最具实力的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1949年成立)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及人民日报社中国华闻投资公司等单位发起设立的现代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人保健康将充分依托PICC的资源优势,科学借鉴国际健康保险经营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始终坚持专业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经营模式,全面引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近年来的运作情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专业化程度很低,远未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总理(家宝)曾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指出“逐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把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指出,“这一重要批示是新时期商业健康保险工作的行动纲领,要积极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2004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有利于改进和增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能力,调动和挖掘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潜力,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有利于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健康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减轻政府负担和管理成本,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患病无忧,促进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
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