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行

  招标发行(issue by tender)

什么是招标发行

  公开招标发行是指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向由资格的承销商发标,投标者中标后,视同投资购买性质,可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这是从1995年起我国在国债发行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财政部在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发行中首次采用了“交款优先”的拍卖国债方式。
  招标发行与承购包销方式相比,公开招标发行可以使国债的发行人与投资者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得以表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了发行成本。发行者根据投标的情况决定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发行金额。

招标发行的分类

  招标发行中的投标方式,按不同性质有如下分类:
   1、竞争投标与非竞争投标
  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愿接受的价格或利率,以及认购的数量进行投标。在招标发行中,发行者则按价格由高到低,或者按照利率由低到高的顺序决定中标者,即通过投标统一按中标者中最低的价格(或最高的利率)作为中标价格发行债券,直到完成预定的发行数量。
  通常所提的投标方式都是竞争投标,也叫多种价格中标方式。非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只报认购证券数量,发行者按当天成交的竞争性出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格出售。这种投标方式,只有在认购数量不大时,才允许认购者采用。
  2、价格投标和利率投标
  认购者利率决定以后,价格投标指在债券利率已确定的条件下,由认购者根据利率与票面价格提出发行价格进行投标。直到完成预定数量。发行者则按照由高到低的次序决定中标者,直到完成预定数量。由认购者根据利率与票面价格提出发行价格进行投标。利率投标即认购者以百分比表示利率(即收益率)进行投标的方法。
  3、传统方式与荷兰方式
  传统方式指中标者以各自提出的认购价格或利率取得债券,从而使同一种债券发行的中标者所接受的发行条件不同。发行者按当天成交的竞争性出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格出售。中标成本直接取决于投标技巧,也叫多种价格中标方式。通常所提的投标方式都是竞争投标。荷兰方式(又称统一价格中标方式),即通过投标统一按中标者中最低的价格(或最高的利率)作为中标价格发行债券。
  公开招标的债券发行方式对发行者很有利。在招标发行中,发行者不仅能自由地决定发行条件,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愿接受的价格或利率,而且还能获得最高的发行价格。但是,采取这种方法的费用比协商议价高;日程安排不能随便更改;同时,发行者需作出大量的推销努力。

招标发行的作用

  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人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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