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国际商业银行的国内分行家数达107家,海外分行19家,代表处2处,加计在泰国及在加拿大转投资之子银行及分行七处,合计海外据点达二十八处,资本总额新台币六百四十一亿一千万元。
简介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是由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中国商银,ICBC)及交通银行合并组成,二家银行均为我国具光荣历史之银行。中国商银改制民营(民国六十年)前为中国银行,其前身可溯至清光绪时期之大清银行及户部银行。民国十七年中央银行成立前,中国银行被赋予代理国库及发行钞券之任务,中央银行成立后则被指定为政府特许之国际贸易及汇兑专业银行。发展至今,以其专业之外汇经验、全球广布之营运据点及通汇网络、优良之资产品质、卓越之经营绩效,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银行。交通银行创立于民国前五年,民国初期奉命与中国银行共同掌管国库收支及办理钞券发行。历经政府特许之实业银行(民国十七年)、工业专业银行(民国六十四年),至民国六十八年改制为开发银行,并于民国八十八年转为民营型态,办理中长期开发授信、创导性投资与创业投资业务,历年来致力配合政府经济政策及经建计划,协助策略性及重要工业发展,对于改善产业结构,促进工业升级,居功厥伟。
民国九十年交通银行与国际证券公司共同成立交银金融控股公司,之后纳入中兴票券及倍利证券,并于九十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再加入中国产险及中国商银,同时更名为兆丰金融控股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强化市场占有率,中国商银与交通银行于民国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合并并更名为兆丰国际商业银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合并后国内分行家数达一百零五家,海外分行十七家,代表处二处,加计在泰国、加拿大之转投资子银行及分行,合计海外据点达二十六处,全行员工约四千九百人,资本总额六百四十一亿一千万元。
沿革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前身为中国银行,其前身可溯至前清时期之大清银行与大清户部银行。该行于民国十七年经国民政府核定为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民国三十八年因国共内战,国内行处暂停对外营业,至民国四十九年总管理处国外部在台复业,仍为国际贸易与汇兑之专业银行,并经办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民国六十年配合政府政策改组为民营银行,并更名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至民国九十一年为因应金融跨业经营之趋势,与交银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更名为兆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五年再吸收合并同属该金控公司之交通银行,并更名为现行名称。交通银行亦成立于前清时期,旨在辅佐路、电、邮、航四大要政之资金调度,民国初期并奉命与中国银行共负中央银行之任务,掌管国库收支并发行兑换券。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公布《交通银行条例》,特许该行为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协助全国工矿交通事业之发展。民国三十八年因国共内战迁台,民国四十九年复业。民国六十四年该行被指定为工业专业银行。民国六十八年改制为开发银行。民国八十年业务范围扩及服务业。民国九十一年为提升竞争力,扩大金融版图,该行与国际证券公司共同成立交银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五年与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合并。
1905年,清政府成立“大清户部银行”,总行设于北京,但主要业务由上海分行经营。
1908年,“大清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
1912年,民国元年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市汉口路3号(原大清银行旧址)开业。。
1928年,民国十七年
10月26日,公布《中国银行条例》。
10月26日,中国银行转为政府特许国际汇兑银行,总行也从北京迁到上海。
11月4日,中国银行于英国伦敦成立伦敦分行,成为中国在海外成立的第一家银行分支机构,同年于日本大阪成立大阪分行国民政府指定中国银行为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致力于外汇业务操作,奠定国际贸易汇兑之专业特性。
11月16日,公布《交通银行条例》。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中国银行于美国纽约成立纽约分行。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于泰国曼谷成立曼谷分行。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中国银行于日本东京成立东京分行。
1949年,国共内战大陆战局确定,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及交通银行随同政府播迁台湾,留置中国之中国银行各部则被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归国有,续称“中国银行”,国外行处则继续服务侨胞,吸收侨汇,并协助国民政府办理国外采购事宜。
1960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国外部在台复业,仍为国际贸易与汇兑之专业银行,并经办一般商业银行业务。
1960年,交通银行在台北市恢复营业后,仍为工业建设专责银行。总行原设于台北市峨嵋街,后来曾迁至台北市衡阳路九十一号。
1971年,民国六十年
12月14日,中国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前《中国银行条例》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条例》,并修正全文11条
12月15日,中国台湾领导人公布《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条例》,
12月17日,中国领导人的中国银行更名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简称ICBC)并改制为民营。
1974年,8月1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巴拿马成立巴拿马分行,为拉丁美洲境内所设立的第一家台资银行。
1975年,配合政府政策,台湾的交通银行定位自工业专业银行转为开发银行。
1975年,9月15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美国芝加哥成立芝加哥分行。
1979年,
2月24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票上市代号台证所:2806
立法院修正《交通银行条例》,规定‘以办理中长期开发授信、创导性投资与创业投资、辅导授信与投资事业暨其他相关金融业务为主要任务,致力于配合政府经济政策及经建计划,协助策略性及重要工业发展,以改善产业结构,促进工业升级’为任务。
1982年,9月16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巴拿马个朗自由区成立个朗自由区分行。
1984年,7月2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美国洛杉矶成立洛杉矶分行。
1986年,民国七十五年,中国国际商业银行
1月16日,于法国巴黎成立巴黎分行。
8月15日,于澳大利亚雪梨成立雪梨分行。
1989年,4月12日,交通银行于美国硅谷成立硅谷分行。
1990年,10月22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阿姆斯特丹分行。
1991年,立法院修正《交通银行条例》,交通银行成为面向大众的服务性金融机构,资本额新台币贰佰亿元。
1992年, 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拨捐基金成立财团法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文教基金会,基金总额新台币二亿元,基金会以其孳息从事有关目的事业。
12月,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加拿大成立子银行。
1995年,7月4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菲律宾马尼拉成立马尼拉分行。
1996年,交通银行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票上市代号台证所:2824。
1996年,8月10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越南胡志明市成立胡志明市分行。
1997年,3月,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新加坡成立新加坡分行。
1998年,1月20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马来西亚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管辖之纳闽境外金融中心成立纳闽分行。
1999年,4月20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澳大利亚布里斯本成立布里斯本分行。
2000年,《交通银行条例》修正,废除“中华民国国民为股东”之限制,完成该行民营化改革。
2001年,中国国际商业银行
8月17日,关闭马其顿代表处。(因应台湾中止与马其顿外交关系及停止两国一切合作计划)
10月1日,巴拿马个朗市区分行裁撤
12月31日,加洛干分行于本日裁撤。
2002年,中国台湾推动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法》。
2002年,民国九十一年
1月2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储蓄部改制台北分行于本日开业(2006年改名台北复兴分行)
2月4日,交通银行与国际综合证券公司以股份转换方式共同成立交银金融控股公司。
5月7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撤回赴大陆苏州地区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之申请案。
12月20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分行。
12月31日,中国国际商业银行高雄分行驻中国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办事处于本日正式裁撤。 以股份转换方式与交银金控合组“金融控股公司”,同时将金融控股公司名称更名为兆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Mega Holding),简称兆丰金,股票上市代号台证所:2886。中国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下市。
2003年,民国九十二年中国国际商业银行
1月6日,竹南简易型分行于本日开业,首任经理由吴灿德担任。
1月20日,汐止简易型分行开业,首任经理由林森荣担任,树林分行于同日起停止对外营业。
3月4日,城内简易型分行开业,首任经理由林良绥担任。
3月27日,中钢简易型分行开业,首任经理由赖国祺担任。
4月15日,荣总简易型分行开业,首任经理由贺慧珍担任;高雄渔港简易型分行开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