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根据协议约定,买方(付款人)或卖方(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在由买方或买方开户银行承兑后,买方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买方扣收贴现利息,并将全额票款支付给卖方的一种授信业务。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传统的票据贴现业务相比,除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外,票据的出票、承兑、贴现等业务办理行为完全一样。
二、重要属性
1、贴现金额:将票面金额全额支付给卖方,从买方企业指定的付息账户扣收贴现息。
2、期限:贴现的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利率: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产品特点
1、对买方企业:
(1)置换银行贷款,降低筹资成本;
(2)现金采购,约期支付;
(3)随用随开,减少闲置资金;
(4)规范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货款拖欠;
(5)提高买方企业贸易地位,获取商业折扣;
(6)业务操作手续简便。
2、对卖方企业:
(1)降低财务费用;
(2)即贴即付,加快货款回收;
(3)提高资金安全性,转化应收账款为应收票据;
(4)规范债权债务关系;
(5)业务操作简便。
四、适用对象
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尤其适合业务合作密切的买卖双方之间。
五、申请条件
1、买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
(3)在贴现行开立存款账户,存入应付贴现息的足额资金;或由贴现行为客户应付的贴现息核定授信额度;
(4)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2、卖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贴现行开立存款账户,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能提供与商业汇票相符的、真实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3)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资料
1、买方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1)买方付息票据付息承诺函;
(2)承兑汇票复印件;
(3)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卖方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
(2)对应的有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增值税发票及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3)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七、申办程序
1、买方企业向开户的银行提交《买方付息票据付息承诺函》,承诺凡卖方企业持买方企业交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由买方企业承担。买方企业将足额贴现息存入付息专户或由银行为其应付贴现息核定授信额度;
2、买方将承兑汇票并承诺函交卖方;
3、卖方持承兑汇票及承诺函向开户的银行申请办理贴现;
4、卖方开户的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办理贴现,将票面金额全额支付给卖方;
5、买方开户的银行从买方企业指定的付息账户扣收贴现息,向买方出具扣息回单(记账凭证)。
八、收费标准
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票据贴现利息通过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