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理论

  商业贷款理论(commercial-loan theory)
  它是商业银行资产理论中的一部分,它为保证商行资金的高度流动性,其贷款应是短期的和商业性的。
  商业贷款理论是最早的资产管理理论。由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流动性很强的活期存款,因此其资产业务应主要集中于短期自偿性贷款,即基于商业行为能自动清偿的贷款,以保持与资金来源高度流动性相适应的资产的高度流动性。短期自偿性贷款主要指短期的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由于这种理论强调贷款的自动清偿,也被称作为自动清偿理论;又由于该理论强调商业银行贷款以商业行为为基础,并以真实商业票据作抵押,因此也被称为“真实票据论”(real-bill theory)。
  商业贷款理论产生于商业银行发展初期,当时商品经济不够发达,信用关系不够广泛,社会化大生产尚未普遍形成,企业规模较小。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需向银行借入的资金多属于商业周转性流动资金;此时中央银行体制尚未产生,没有作为最后贷款人角色的银行在银行发生清偿危机时给予救助,银行经营管理更强调维护自身的流动性,而不惜以牺牲部分盈利性作为代价。因此,银行资金运用结构单一,主要集中于短期自偿性贷款上。
  商业贷款理论奠定了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论的一些重要原则。首先,该理论强调了资金运用受制于资金来源的性质和结构。这一原则已成为商业银行进行资金运用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其次,该理论强调银行应保持资金的高度流动性,以确保商业银行安全经营,这为银行降低经营风险提供了理论依据。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商业贷款论的理论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首先,该留念没有认识到活期存款余额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使银行资产过多地集中于盈利性较差的短期自偿性贷款上。尽管活期存款流动性很强,但按“续短为长”的原理,在活期存款的存取之间,总会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这部分资金可用于发放长期贷款而不会影响其流动性;其次,该理论忽视了贷款需求的多样性。商业贷款理论不主张发放不动产贷款、消费贷款、长期性设备贷款和农业贷款,这样就限制了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再者,该理论忽视了贷款清偿的外部条件。贷款的清偿受制于外部的市场状况。在经济萧条时期,就难以自动清偿,因此短期自偿性贷款的自偿能力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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