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收入理论
预期收入理论(Anticipated Yield Theory,the anticipated-income theory)
预期收入理论指称现代银行承作多种放款,且借款人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贷款也相当普遍,故银行以借款人未来收入为基础而估算其还债计划,并据以安排其放款的期限结构,便能维持银行的流动性。
预期收入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普鲁克诺于1949年在《定期存款及银行流动性理论》一书中提出的。该理论认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取决于借款人的预期收入,而不是贷款的期限长短。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有保障,期限较长的贷款可以安全收回,借款人的预期收入不稳定,期限短的贷款也会丧失流动性。因此预期收入理论强调的是贷款偿还与借款人未来预期收入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贷款的期限与贷款流动性之间的关系。
预期收入理论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的背景之下。从政策导向上看,此时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在西方非常盛行,该理论主张政府应该扩大公共项目开支,进行大型基础建设项目;鼓励消费信用的发展,以扩大有效需求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因此,中长期贷款及消费贷款的需求扩大了;从市场竞争来看,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发展,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日益激烈,这迫使银行不得不拓展业务种类,增加利润率回报较高的中长期贷款的发放。
预期收入理论为银行拓展盈利性的新业务提供了理论依据,使银行资产运用的范围更为广泛,巩固了商业银行在金融业中的地位。预期收入理论依据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来判断资金投向,突破了传统的资产管理理论依据资产的期限和可转换性来决定资金御用的做法,丰富了银行的经营管理思想。其不足之处在于:对借款人未来收入的预测是银行主观判断的经济参数。随着客观经济条件及经营状况的变化,借款人实际未来收入与银行的主观预测量之间会存在偏差,从而使银行的经营面临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