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1799年创始于英国。由于这种税以所得的多少为负担能力的标准,比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则,并具有经济调节功能,所以被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视为良税,得以在世界各国迅速推广。进入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所得税,并逐渐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
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得税收入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税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才得以改变。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所得税税类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个税种。
中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中国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外国的所得税 18世纪末所得税创始于英国。当时正值英法战争时期,为筹措战费,英国首相W.皮特(1759~1806)创设一种新税,名为“三级税”,实为所得税的雏型。但因税法不健全,漏税甚多,遂于1799年废除“三级税”而采用新所得税法,从而奠定了英国所得税制度的基础。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所得税,所得税由临时税发展为“经常税”,由次要税种发展成为现代西方不少国家的主要税种。
资本主义国家所得税,主要采用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也有采用分类与综合并征制的。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就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分别课税,如对工商企业盈利课征公司所得税,对薪给报酬课征薪给报酬税,对利息课征利息所得税,等等;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就纳税人的总所得课税。当代多数国家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课征制,即先按分类所得依法交税,然后再综合纳税人的全部所得,计算其应纳税额,并允许将已交税款进行抵免。现所得税已发展成为当代一项重要的国际性税收,不仅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而且不少第三世界国家和一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如罗马尼亚、匈牙利、南斯拉夫等)也相继实行。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往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出现了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重复课税问题,它是国与国间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
对个人所得税,多数国家按照纳税人是否具有居民身份实行不同的征税范围。根据居住地国的税收管辖权,凡属于本国的居民,不论是本国人或外国人,对其在国内和国外的所得都要征税;根据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属于非本国居民而有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只就其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税。
对国营企业所得税实行课征的国家,课征的办法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对所有的国营企业都要课征;有的只对营利事业课征,对铁路、航空、邮政、电信等部门则不课征。
从性质上看,对所得收益的分类可以分为四类: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等;
利得税—资本利得(资本活动带来的);
收益税—土地收益,房产收益;
社会保险税(对个人所得的一种扣除)。
所得课税的经济意义:
对比来讲,商品课税比较有效率,但收入再分配能力有限;所得课税能较好促进公平,但在效率方面有欠缺。一般认为付出一定的征收成本,以改善社会公平状况是非常必要的。
1.所得税与公平
所得课税具有税基广泛,税率累进的税制特征,加上对各种宽免(宽指税基宽与容,免指税基范围的免除)与扣除项目的设置,可以有效的促进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税基广泛,所得税仅次于商品劳务税的征收
2.所得课税与效率
通过所得课税实现经济的有效性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率损失。所得效率包括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经济效率是指所得税是否能最有效的配置经济资源,给社会带来的负担最小或利益最大。行政效率是指税收的征纳成本是否减到最小税度,给国家带来的实际收入最大,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最小。
3.所得税对经济的影响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影响经济。
(1)所得税与经济稳定。经济稳定—所得税对经济波动大的国家,都是靠所得税“烫”平。
①政府自决改变财政支出规模、方向的政策
②税收的自动稳定器。由于所得税性质决定,所以具有“自动稳定器”的特点。
③相机决策的税收政策。
(2)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
总之,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是由两个功能实现:所得税率降低;企业不同具体政策的应用,如折旧、存货、投资抵免等政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
所得课税的特征:
首先,税收负担的直接性,因此不易于转嫁。
其次,税基的广泛性。作为课税对象的所得,可以是来自家庭、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的个人纯收益。
再次,征税管理具有复杂性。因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复杂计算所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此基础上才能计算出应纳税额。在企业里,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需要进行分配扣除。在家庭中,也需要复杂计算。
然后,税收分配的累进性。累进性,指经常性项目通常采用累计税率,税率设计时尽可能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性原则。以体现在纵向公平方面发展积极作用。
最后,税收入的弹性。
税收入的弹性是指在累进的所得税制下,所得税的边际税赋随应纳税所得税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随经济衰退而降低,不仅使税收收入具有弹性,而且可发挥调控经济的“自动稳定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