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negative income tax)
  负所得税是从一个统一的方案代替现存各种收入支持方案(如福利、食品券等等)的计划。在这一计划下,贫困家庭将得到一份收复补助,而随着他们报酬的增加,其得到的补助会相应地减少。
  负所得税是政府对于低收入者,按照其实际收入与维持一定社会生活水平需要的差额,运用税收形式,依率计算给予低收入者补助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
  负所得税=收入保障数-(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率)
  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是货币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弗里德曼提出的用以代替现行的对低收入者补助制度的一种方案。这一思路实际上是试图将现行的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结构进一步扩展到最低的收入阶层去。通过负所得税对那些纳税所得低于某一标准的人提供补助,补助的依据是被补助人的收入水平,补助的程度取决于被补助人的所得低到何种程度,补助的数额会随着其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减少。供给学派认为,实行负所得税可以通过收入或享受上的差别来鼓励低收入者的工作积极性。尽管负所得税方案引起了许多经济学家的重视,但从未付诸实施。
  通过负所得税来减少贫困
  鉴于现行福利制度对经济效率和国家社会结构的不利影响,许多经济学家们鼓吹应该将形形色色的收入保障计划归并成统一的联邦现金援助计划,有时被称做负所得税。负所得税的基本思想很简单。当我的收入高时,我交纳的是正所得税。但在低收入水平,政府可能提供收入保障,实际上是负所得税。根据负所得税,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得到一份基本的津贴,然后其市场收入将照常上税。
  现在考虑一个贫困家庭的收入,比方说,在1999年是6000美元。政府可能愿意补贴这一家庭,特别是当这是一个有小孩的单亲家庭的时候。问题在于政府怎样才能既提供收入补贴而又不损害该家庭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负所得税的办法,这个家庭可能先得到8000美元的基本津贴,然后再为其所有额外收入交纳1/3的税收。因此,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就是:8000+2/3*6000=12000美元。正如高收入者能够保持其所赚的钱中的大部分一样,如果贫穷家庭的某个家庭成员获得了一份工作的话也可以保留其收入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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