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分为若干类别,不同类别(或来源)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分别课征所得税。例如,把应税所得可分为薪给报酬所得、服务报酬所得、利息所得、财产出租所得、营利所得等,根据这些所得类别,分别规定高低不等的的税率,分别依率计征。分类所得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并以课源法征收。这种税制的优点是征收简便、税源易于控制,可有效地防止逃税行为,但其缺点是不能按纳税能力原则课征。此税制首创于英国,但目前实行纯粹分类所得税的国家已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