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部门和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只向缴费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单,不直接收款,由缴费义务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收款后,给缴款义务人开具收费票据,所收资金按规定分别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