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协议由出口厂商与银行之间签订。
卖方信贷通常用于机器设备、船舶等出口。由于这些商品出口所需的资金较大时间较长,进口厂商一般都要求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出口厂商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往往需要取得银行的贷款。出口厂商付给银行的利息、费用有的包括在货价内,有的在货价外另加,转嫁给进口厂商负担。
因此,卖方信贷是银行直接资助本国出口厂商向外国进口厂商提供延期付款,以促进商品出口的一种方式。
卖方信贷是指出口国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扩大外汇,卖方政府通过贷款给出口企业,让其用来准备出口货物的装船,及其他费用,还担保:如果进口方不能付清货款,国家会先把货款付上,然后国家再去追款。
出口卖方信贷一般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贷款。
卖方信贷目前主要有以下贷款品种:项目贷款有中短期额度贷款;海外承包工程贷款(包括BOT、BOO);境外建厂设点贷款(主要是CKD、SKD散件装配厂);境外设备投资贷款。
卖方信贷的一般做法指: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的范围比较广泛,只要单笔出口合同金额超过30万美元,设备在我国国内制造部分的比重符合国家规定,出口合同中规定的现汇支付比例符合国际惯例(一般机电产品不低于15%,船舶不低于20%,特殊情况例外),或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在其合同总额中能带动20%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的,都属于银行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