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地悲剧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

什么是反公地悲剧

  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在实践中,要避免悲剧,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交易费用、谈判成本以及说服潜在竞争者的成本。一旦发生了“反公地悲剧”,我们很难将各种产权整合成有效的产权。就像在大门上安装需要十几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的锁,这十几把钥匙又分别归不同的人保管,而这些人又往往无法在同一时间到齐。显而易见,打开房门的机会非常小,房子的使用率非常低。繁琐的知识产权保护、国企的多头管理等都是“反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之所以也叫悲剧,原因在于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或财产的使用安排能给每个人带来收益,但由于相互阻挠而眼睁睁地看着收益减少或资源浪费。

反公地悲剧与公地悲剧的异同

  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由于该资源向每个社会成员开放,允许他们自由进入,平等分享,并获取平均利益,因此,搭便车和产权拥挤现象就难以避免。鉴于权利是相互排斥的,对于稀缺资源来说,公共产权要么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公地悲剧”),要么造成资源利用不足(“反公地悲剧”)。

〖⑴二者的相同之处〗

  1、二者都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关于外部性的经典定义:一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着其他人的行为。它是这样一种情形,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附带地”产生一些好的或不好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由其制造者自己来承担,并不影响制造者自己的成本或收益,而是由“外部”(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承担,给外部带来成本和收益,因此称之为外部影响。回外部性有两种:外部经济(正外部性),就是好的外部影响,如蜂农的蜜蜂对花农产生的积极影响等汐卜部不经济(负外部性),就是不好的外部影响,如各种污染等。“公地悲剧”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过度放牧、砍伐、捕捞及污染带来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种群灭绝及环境恶化等极大的负外部性。“反公地悲剧”造成资源浪费、投资及收益减少,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一种负外部性。
   2、因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产生各种产权问题。
  “公地悲剧”,就自然资源而言,会因缺乏有效的监督而造成浪费;就企业而言,因产权不清,会产生委托——代理人问题、搭便车及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反公地悲剧”主要发生在企业界。由于产权支离破碎,会因缺乏有效的使用权或干扰太多而造成资源闲置,也会因寻租活动的存在造成资产无效率。

〖⑵二者的区别之处〗

  l、产权性质。
  前者有有效的使用权,而后者是无效(或低效)的使用权;前者产生无效的监督权,而后者是有效的监督权;前者有平等的收益权,而后者没有平等的收益权;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置权,而后者有明确但不完全的处置权。
  2、发生原因。
  “公地悲剧”在于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如污水排放,如果工商部门的罚款超过企业用于排污的费用,企业还会无限制地排放吗? “反公地悲剧”则是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如上面所举的例子,若个人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完整的产权,那么“金属森林”就不会出现了。
  3、解决办法。
  “公地悲剧”因为产权虚置、不明晰,所以需要明晰产权。“反公地悲剧”因为产权支离破碎,故需要整合产权。

反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

  1、企业的多头或无序管理。
  对企业的多头管理,实际上是有权的事、有利的事都争着管,负责任的事则互相推诿。由于不能单独决策,造成企业效率低下。银行与企业的三角债就是“反公地悲剧”的例子。作为商业企业的银行,理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和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应按照法律、法规正常进行安排。但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往往随着地方政府领导的离任或升迁而消失。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收益在领导人的“过问”下,无法得到保障甚至还要承担巨大的损失。这些无头债就是银行的呆账、坏账,即三角债中的失效资本,这就是因多头管理而发生在金融领域内的“反公地悲剧”。
  2、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
  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以至于出现地域封锁、部门壁垒,不利于一体化经济的形成,无法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配置。据2OO3年8月2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2OOO年,青海省西宁市民营企业家马显云为筹建小商品批发市场,在3年多的时间里,跑了80多个部门,盖了1l2个公章,共花费70多万元,直到2003年才正式营业。再如发生在郑州市的“馒头办风波”。由于郑州人喜欢吃馒头,所以郑州市的馒头消费量很大。并且本市也有几个在全国叫得响的馒头品牌。为了规范馒头生产秩序,或者说为了分享馒头生产的利润,郑州市设立了全国仅有的“馒头生产管理办公室”(包括1个“市级馒头办”、4个“区级馒头办”)。2001年6月,得到消息,一馒头生产商正在无照生产,于是“区级馒头办”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实施处罚,随后“市级馒头办”也闻风而至,并且也开具了罚单。但生产商拒绝双份罚单。于是“区级馒头办”和“市级馒头办”为争夺监管权和处罚权发生冲突。并引发“馒头办风波”。

反公地悲剧理论的启示

  l、整合产权,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所有权的统一。
  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同一企业的所有权由不同的政府机构行使,即“多龙治水”。例如,人事权和监督权掌握在企业工委和国企监事会手中,收益由财政部负责,薪酬则由劳动部审定。其结果是每个机构都可以从某个侧面向企业发号施令,但谁都不对企业经营的整体结果负责,也不可能负责。意识到产权支离破碎的弊端,党的十六大提出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确保国企所有者责、权、利的统一。“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所有权代表的确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目的是通过整合产权来解决“反公地悲剧”问题,即把分散的权能集中到一个统一的部门。在交易费用日益高升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整合产权要比市场整合有效得多。
  2、加强制度建设,制止“寻租”行为的发生。
  企业的多头管理或产权分散,是滋生寻租行为的重要原因。由于寻租人追求的是大量的非生产性价值,因而在寻租过程中势必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或生产性资源利用不足,但主管者往往在其间的权钱交易中获取大量租金(rent)。因此,就资源浪费或利用不足而言,寻租就是“反公地悲剧”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应加强寻租理论研究,遏制这类腐败现象的发生,并正确认识在整合产权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毕竟现有的产权拥有者不会轻易放弃既得利益,而产权有偿转让案则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将继续存在于独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中。所以,我们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本身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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