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
Free trade /fri: treid/
政府不采用关税、配额或其他形式来干预国际贸易的政策。
“保护贸易”的对称。国家对进出口贸易不进行干涉,不加以限制,允许商品自由地输入和输出的政策。19世纪,英国凭借它的工业优势,实行此项政策有六十年之久。以后,实行这种政策的国家极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规定了自由贸易原则,但保护贸易盛行。
自由贸易在没有进口关税、出口补贴、国内生产补贴、贸易配额或进口许可证等因素限制下进行的贸易或商业活动。自由贸易理论产生的基本依据是比较优势理论:各地区应致力于生产成本低效率高的商品,来交换其那些无法低成本生产的商品。
自由贸易的静态利益包括两方面:
1.通过国际交换获得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成本太高的产品,从而使消费者得到更高水平的满足;
2.通过国际分工、发挥比较优势使本国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自由贸易的动态利益在于:通过国际分工和交换,一国可以获得规模效应、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从而促进就业扩大、收入提高,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和经济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