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流动性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重要属性
1、币种:人民币、外币。2、期限:一般在六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利率浮动幅度执行。
4、担保方式:根据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
5、结息方式: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按季结息或按月结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款双方协商确定。
三、产品特点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目前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授信品种,具有笔数多、期限短、利率低、周转频繁等特点。四、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五、申请条件
1、借款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2、企业经营项目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资料;
4、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5、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经济实力;
6、有合法财产抵质押或第三人保证;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具有有效《贷款证》;
9、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资料
信贷业务申请书;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产供销的基本情况;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证明,包括销售合同、资金计划等;借款人内部授权证明;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证明文件、财务资料、担保的承诺文件、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七、申办程序
1、提交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以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2、贷前评估。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3、签订合同。如银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4、落实担保。借款人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5、贷款获取。借款人办妥银行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八、收费标准
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