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证券协会

【协会简介】

  作为金融行业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业是金融领域最活跃的分支。
  纵观国外,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证券业源远流长。在上世纪随着工业化步入鼎盛,证券业获得迅猛发展。
  今天,以证券业为主要代表的世界金融业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上一股巨大的力量,并逐渐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国与国实力较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世界经济步入新的世纪,证券业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广泛的、甚至于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视,并将未来的国家实力较量和国民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山先生言: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顺应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进步和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在最近的十多年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速崛起,成为经济领域一支中坚力量,肩负起经济资源高效协调和民富民生的重要使命。
  顺应着全球证券业的繁荣,中国的证券业必将融入世界大势,并走向不断完善、大力发展的康庄大道!
  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中不断交替、至关重要的新兴力量,中国的证券业的各方面必将由大学生广泛参与进来,多数大学生的未来将不可逃脱地与证券业产生越来越密切的联系。
  大学生将作为证券业引人瞩目、奋发有为的生力军走向这一绚烂的历史舞台。
  在中国,证券业被广泛著以高难度、高风险。由此,中国证券业的发展要求客观上向证券行业未来重要的参与者大学生提出了要求。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崇高的责任感和开拓精神,积极学习,努力进取,促进证券业,迎接证券业。
  北京科技大学证券协会以深入学习、研究探讨证券知识和证券业发展为宗旨,召集广大喜爱证券方面学习研究的学生,共同学习、科学研究、积极探讨,牢固掌握证券理论知识,开展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增强学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兴趣和社会活动才干,更多更好更全面地熟悉证券业,武装自己,服务社会。
  协会接受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团委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接受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信息中心指导。
  协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学校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树立新时代新青年阳光活泼、自强不息的健康形象!

【协会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证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协会中文名称为北京科技大学证券协会,英文名称为USTB Securities Union,缩写形式为USTBSU。
  根据团市委学生社团的分类办法,属于学术研究型社团。
  二、本协会接受北京科技大学校团委、团委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接受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信息中心指导。协会日常活动和管理由协会理事会负责。
  三、协会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团结会员及广大同学深入学习金融证券理论知识,开展科学研究探讨及社会实践,增强学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兴趣,丰富校园文化,服务社会。
  第二章 会员制度
  一、入会条件和入会程序
  (1)凡对证券有兴趣、希望学习并付出努力,自愿接受本协会章程并同意遵守其规定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向本协会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理事会的审议讨论通过后获取会员资格;
  二、会员的权利
  ( 1) 会员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
  (2)会员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优先获得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退会自由。
  三、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参加和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4)积极、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协会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会员退会
  (1)会员退会自由,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协会管理委员会提出;
  (2)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名誉的会员,经协会理事会讨论批准,予以除名并取消会籍;对取消会籍和除名的会员,在协会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为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与会人员超过协会成员总数的半数,会议有效;决议须经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的职责:
  (1)通过或修改协会章程;
  (2)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活动项目;
  (3)审议并通过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4)选举、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会员大会于每学年年末召开一次,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采用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下一届会长、理事会委员;
  (5)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
  二、理事会
  (1)理事会作为协会常设管理机构,拥有并承担对协会的各项活动的研究决定、监督、指导的权力和职责;
  (2)理事会会长由协会会长兼任并负责主持协会日常各项工作;
  (3)协会的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讨实践部部长、副部长,外联部部长、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在理事会内部产生;
  (4)由会长提名,由理事会决定副会长、部门第一负责人。
  (5)部门副职由该部门会长任命或第一负责人举荐并经会长任命。
  (6)会长、副会长及部门负责人若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由理事会四分之一以上人数提议,经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表决通过,可以撤销其任职资格。
  (7)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成员辞职或退会,由理事会会长指定代理委员,行使该委员职权。
  (8)协会理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之多数通过方有效。
  (9)理事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会长和副会长
  会长对会员大会负责。
  会长任期一般为一届;特殊情况下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二届;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副会长一般由3人组成,任期为一届,其主要职能是分管相应部门并协助会长完成相应的工作。
  会长的职能:
  (1)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2)召集和主持协会理事会日常工作例会;
  (3)检查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提名并任命副会长、部门负责人;
  (5)在部门负责人出现空缺时,任命代理负责人;
  (6)代表本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部门设置
  为了充分体现协会的专业特点,有利于活动的开展,协会成立若干部门。
  办公室:负责协会内部各个部门的协作沟通,财务管理,会议组织工作,会议记录 以及协会各种资料的存档更新。
  实践研讨部:负责证券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定期组织会员开展研讨和交流活动;联系有关专业老师和证券、基金、银行、期货等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组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辩论等;组织会员参加校内外实习培训、社会调查等学习实践活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任务。
  外联部: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与本校和外校其他协会或组织部门的联系,协会运作资金的筹集,协会大型活动的运作。
  在必要时,协会邀请对协会发展有帮助的人担当顾问。
  五、指导教师
  协会邀请专业教师,指导协会开展活动,包括开展相关讲座、指导各部门开展活动、为协会活动担任评委嘉宾等,为协会活动开展提供有效协助。
  协会邀请富有专业经验的专家教师等担任协会名誉主席。
  第四章 活动内容和场所
  (1)通过信息收集、整理,定期开展定期研讨和交流活动;
  (2)通过举办讲座、辩论、知识竞赛等提高会员的专业学习兴趣和水平;
  (3)不定期开展理论创作,出版理论成果,并积极参加各级相关竞赛活动;
  (4)鼓励有条件的个人进行证券投资。
  (5)以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为契机组织开展有关证券的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
  (6) 鼓励支持会员以组织或个人进行深入研究。
  (7) 通过与校内外同类社团的交流以促进协会发展。
  第五章 资产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以及特别经费支持;
  (2)社会及校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赞助;
  (3)其他合法收入。
  二、协会财务支出范围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经费支出包括
  (1)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费用;
  (2)编印刊物、资料及宣传费用;
  (3)办事机构的日常办公经费;
  (4)奖励各优秀协会成员;
  (5)协会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经费开支。
  三、协会财务制度
  (1)协会财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两名财务人员具体负责;
  (2)协会任何支出需要凭票报销,并记录在案,原始票据要至少保留一年;
  (3 )票据丢失需要向会长说明,由会长签字的票据证明代替原始票据存档;
  (4)超过二百元以上的支出须向理事会说明;
  (5)额度较大支出须报请理事会讨论通过;
  (6)资产来源属于学校拨款或者社会及个人捐赠资助的,必须向协会成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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