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恢复上市首日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不受前项有关5%的限制。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