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诺斯
道格拉斯·诺斯,1920年生于美国马萨诸萨州,1942、1952年先后获加利福尼亚大学学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曾任《经济史杂志》副主编、美国经济史学协会会长、国民经济研究局董事会董事、东方经济协会会长、西方经济协会会长等职务。历任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剑侨大学庇特美国机构教授、圣路易大学鲁斯法律与自由教授及经济与历史教授,现任华盛顿大学经济系卢斯讲座教授。
诺斯是新经济史的先驱者、开拓者和抗议者,他开创性地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计量学来研究经济史问题。他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重新论证了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制度的作用;将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制度,作为内生变量运用到经济研究中去,特别是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作为经济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变量,极大的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
主要著作:《1790—1860年的美国经济增长》、《美国过去的增长与福利:新经济史》、《制度变化与美国的经济增长》、《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
鉴于他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道格拉斯·C·诺斯曾说过:“历史总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还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