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简介
武汉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武汉市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7年12月16日成立,由地方财政、城市知名企业和居民共同投资入股组建,地方财政为其最大股东,注册资本金5.68亿元。武汉市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建立“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总行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2007年完成了增资扩股,资本总额达到22.48亿股,资本充足率达到12.17%。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历史业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行资产总额295.02亿元人民币,较成立之初增长232.04%;负债总额285.94亿元人民币,较成立之初增长226.94%;不良贷款率低于5%,非信贷不良资产损失率低于2%。全行有支行分支机构89家,自助银行23家,ATM、CDM和自助查询机160台。各支行均具有办理对公、对私等综合业务经营资格。至2006年,武汉市商业银行培育和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基础客户群体。中间代理业务量在武汉市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品种包括水、电、天然气、通讯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代收业务以及公务员工资、养老金代发业务。自主研发的银行卡——九通卡,具有综合服务和理财功能,通过中国银联网络实现了在全国和国际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使用,并实现了与省内荆州、孝感、黄石等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发行。2006年,九通贷记卡获准发行。
武汉市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资格不断扩充。在城市商业银行中,较早取得了国际业务资格。同时,作为法人银行,还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具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其他机构开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