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法偿

  偿付能力又叫法偿能力,指货币所具有的法定支付能力。分为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两种情况。
  所谓的无限法偿也就是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论支付的数额大小,收款人都不得拒绝接受。一般来说,本位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而辅币则可能是有限法偿的。
  在纸币本位制下,纸币的发行权由国家货币管理当局所垄断,主币和辅币的名义价值都高于其实际价值,所以,无限法偿与有限法偿的区分已无意义。
  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是和货币制度有关的一个概念。一国在制定货币制度是要规定一国的本币和辅币,同时还要规定本币和辅币的支付能力。所谓本币就是一国基本的流通货币,我国本币的单位是 “元”;辅币,即辅助货币,是指本位币单位以下的小额货币辅助大面额货币的流通,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我国辅币单位是:角和分,就现在来说分已经很少很少用了。
  所谓无限法偿,是指不论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任何形式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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