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净资产的概念与属性
概念:财政资产减去财政负债的差额,即属于财政会计核算主体所有的资产净值。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之一。属性: 各级财政部门代表同级政府所拥有的净资产,从量上看是财政资产减去财政负债,由财政部门代表同级政府行使支配权。
财政净资产的内容
1、各项结余(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2、预算周转金(预算周转金)、
3、财政周转基金 (财政周转基金 )
结余:是财政年终将各项收入与相应的支出相抵销后的余额,即为该项资金的当年结余。当年结余加上年年末滚存结余为本年年末滚存结余,它是下年度可以结转使用或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各项结余应每年结算一次。
结余的内容: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注意各项结余应分别核算,不得混淆。
财政净资产的核算
财政净资产的核算要求:根据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分别高置“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预算周转金”、“财政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本级各项财政净资产,运用收付实现制原则,根据实际数额计量。
一、一般预算结余的核算:
(一)预算结余:是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预算结余 =【一般预算的各项收入】 - 【一般预算的各项支出】
=【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一般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助支出----一般预算补助)】
(二) “预算结余”帐户的核算:
1、核算内容:本帐户总括地核算与监督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2、帐户结构:
(1)本帐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的预算滚存结余(含有价证券),转入下年度。
(2)本年期末预算滚存结余=上年预算滚存结余+贷方转入增加数-借方转入减少数
(3)若用本年预算结余增设周转金时:
3、主要帐务处理:
(1)期末,将一般预算收入类帐户的余额转入“预算结余”:
借:一般预算收入
补助收入--一般预算补助
上解收入
调入资金
贷:预算结余
(2)期末,将一般预算支出类帐户的余额转入“预算结余”:
借:预算结余
贷:一般预算支出
补助支出--一般预算补助
上解支出
(3)若用本年预算结余增设周转金时:
借:预算结余
贷:预算周转金
二、基金预算结余的核算:
(一)基金预算结余:各级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基金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的各项收入】 - 【基金预算的各项支出】
=【基金预算收入+(补助收入--基金预算补助)】-【基金预算支出+调出资金+(补助支出--基金预算补助)】
(二) “基金预算结余”帐户的核算:
1、核算内容:各级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2、帐户结构:
本年期末基金预算滚存结余=上年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贷方转入增加数-借方转入减少数
3、主要帐务处理:(2步骤)
(1)期末将基金预算收入类帐户的余额转入“基金预算结余”:
借:基金预算收入
补助收入--基金预算补助
贷:基金预算结余(+)
(2)期末将基金预算支出类帐户的余额转入“基金预算结余”:
借:基金预算结余
贷:基金预算支出
补助支出--基金预算补助
调出资金
三、专用基金结余的核算:
(一)专用基金结余:各级总预算会计管理的专用基金的年终执行结果。
专用基金结余=【专用基金的各项收入】-【专用基金的各项支出】
=【专用基金收入】-【专用基金支出】
(二) “专用基金结余”帐户的核算:
1、核算内容:各级总预算会计管理的专用基金的年终执行结果
2、帐户结构:
本年期末专用基金滚存结余=上年专用基金滚存结余+贷方转入增加数-借方转入减少数
3、主要帐务处理:(2步骤)
(1)期末将专用基金收入类帐户的余额转入“专用基金结余”:
借:专用基金收入
贷:专用基金结余(+)
(2)期末将专用基金支出类帐户的余额转入“专用基金结余”:
借:专用基金结余
贷:专用基金支出
四、预算周转金的概述
(一)定义:是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入与支出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
(二)设置预算周转金的原因:季节性收支不平衡
(三)预算周转金设置与动用的原则:
1.预算周转金一般从年度预算结余中提取设置、补充或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
2.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只供平衡预算收支的临时周转使用,不能用于财政开支。
3.已设置或补充的预算周转金,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不能随意减少。年终,必须保持原核定数额,逐年结转。
4.预算周转金的数额,应与预算支出规模相适应支出的逐年增长,预算周转金也相应地补充。
(四)预算周转金的核算
1、核算内容:“预算周转金”用来桉算各级财政机关为加强预算后备力量,按照规定设置的预算周转金。预算周转金不需进行明细核算.
贷方:登记设置或补充数;借方:登记核减数或上级抽回数(一般很少发生),贷方期末余额:反映预算周转金实有数。
五、财政周转基金的概述
(一)定义:财政周转基金是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设置用作有偿周转使用的基金,它反映一级地方财政周转金的规模。
(二)来源:
1、按国家制度规定,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有偿使用资金,在列预算支出的同时,转入财政周转基金。
2、年终结算后将财政周转金收入(利息收入和资金占用费收入)减财政周转金支出(占用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后的净收入转入,形成财政周转基金。
(三)“财政周转基金”帐户的核算:
1、核算内容:用来核算各级财政部门设置的有偿使用资金
2、主要账务处理:
(1)当财政部门用预算资金增补有偿使用周转基金时:
借:一般预算支出等
贷:国库存款--一般预算支出
同时,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财政周转基金
(2)收回财政周转基金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财政周转基金
贷:其他财政存款
(3)用财政周转金收入补充财政周转基金时:
借:财政周转金收入
贷:财政周转基金
(4)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财政周转基金时:
借:财政周转基金
贷:待处理财政周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