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复进口

  对我国出口货物,再办理有关的经贸手续复进口的统称为国货复进口。国货复进口证明主要证明三个内容,一是国货,即确实在国内生产、装配;二是复进口。即确实已经报关出境,同时又以充分的理由需要再次入境。三是复进口货物是否已申报、已审核通过或已获得出口退税。

关于国货复进口

的相关词条
社会物流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信用证付款
临时反倾销措施
同类产品
以进养出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国际贸易条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澳大利亚联邦自由贸易机构
西友百货
后贝加尔斯克
代金券
欧盟机械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