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报关单证册海关公约》(Customs Convention on the ATA Carnet for the Temporary Admission of Goods,ATA Convention),简称《ATA公约》或《ATA单证册》。ATA是法语Admission Temporaire与英语Temporary Admission第一个字母的连合组合,其意均为“临时准许进入”之意,或临时准予免税进入,通常称为“暂准进口”。1961年12月6日,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会议上制定了《ATA公约》。
1956年,曾通过了《关于暂时进口货物报关单证册的海关公约》,简称《ECS单证册公约》,主要是商业货样暂时进口免税,海关凭货样报关单证册放行。鉴于这一公约的成功,1961年制订了《ATA公约》。《ATA公约》不仅适用于商业货样,还可适用于其他国际公约和缔约国国家条例的规定,现在《ATA公约》已代替了《ECS单证册公约》。
《ATA公约》目的是便利实施货物暂时免税进口制度,并使缔约各国的海关制度得到高度的协调和一致。由“ATA/IBCC担保连环系统”作为担保单位,简化各种临时进出口手续,以便为暂准进口提供最大便利。
《ATA公约》主要内容是:1、ATA单证册制度。如,ATA公约的适用范围,实行ATA单证册的先决条件。2、ATA报关单证册的内容。如,一份单证册由若干个ATA单证所组成,单证的数目依其所经过的国家数目而定。3、ATA单证册的格式。ATA单证册格式曾多次修改。4、使用单证册的注意事项。《ATA单证册》为货物临时免税进口的国际海关文件,是有关货物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过境或临时免税进口又复出口的国际通用报关文件。各缔约国应接受在该国境内有效和按公约规定条件核发和使用的暂准进口报关单证明,以代替本国的海关单证。ATA.报关单证册所开列的全部或部分货物应获准免征进口税并免受任何禁止或限制进口,在出口时亦应给予相应的便利。
《ATA公约》是一个程序性的公约,根据该公约的规定,要加入《ATA公约》实施ATA公约单证册制度,必须同时加入《关于专业设备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或《关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事项中展出物品和需用物品的进口便利的海关公约》。此外,还可以加入其他的实体性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例如:《关于海员福利物品的海关公约》、《关于科学设备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关于教学用品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等。